根据党委组织部、校团委(福工商党综[2023]12号)关于修订《福州工商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》的通知要求,结合《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细则》,为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,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充实党的新生力量,经管理学院团委讨论,确定陈*滢等以下 66 位同志(名单见附件)为推优对象,现将其简况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11月21日至11月23日(三天),如有异议,请于上述时间向所在团委反映。
来访地点:教学楼B栋二楼管理学院辅导员办公室——张老师
联系电话:18396125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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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福州工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
2023年11月21日